拖移机动车信息公告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机动车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请被拖移机动车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自拖移之日起 15 日内携带车辆合法来历证明、本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法律文书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公告如下: